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有效解决校园电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占用公共资源等突出问题,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面向全校学生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主题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
三、活动内容
1、组织专题学习宣传教育(3月1日至3月15日)
通过召开学生党支部大会,学生骨干会议、主题班会等方式,专题学习研讨《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合肥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安徽农业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切实强化学习宣传、营造治理氛围,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带头作用,结合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引导在校大学生不购置电动自行车,不超速超载行驶,不盗取或破坏他人校园车牌,有序规范停放车辆至划定区域。(责任单位:学工部、研工部、国合处、团委、宣传部、各学院)
2、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系列讲座(3月1日至3月31日)
邀请公安交警进校开展专题讲座,普及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安全常识;各学院、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面向学生开展专题讲座,切实提升学生校园交通文明意识和规范意识。(责任单位:保卫处、国合处、团委、各学院)
3、开展毕业生校园交通秩序共建专题活动。(4月1日至4月30日)
结合毕业生爱校荣校教育,组织开展毕业生维护校园交通秩序志愿服务、毕业生电动自行车离校园承诺践诺等活动,引导广大毕业生强化校园环境治理“主人翁”意识,积极配合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要求,自行清理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并交回对应校园车牌,达到销户管理。(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部、研工部、国合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各学院)
4、全面推进校园违规电动车摸底清查。(3月1日至3月15日)
各学院紧密配合全面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摸底清查工作,尤其是无社会牌照和校园牌照车辆摸底,做好拥有两类车辆学生的思想工作,尽早将车辆驶出校园。(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学院)
5、做好违规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3月1日至4月30日,长期坚持)
3月起,将集中通过不文明现象“随手拍”等方式,开展非机动车违规使用、违规停放等检查通报工作,切实保障校园非机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稳步推进,检查结果将纳入学生工作年度考核。(责任单位:保卫处、学工部、研工部、国合处、团委、各学院)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宣传教育。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对于保障校园安全、提升校园环境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安排专人认真组织做好本学院学生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规范停放车辆;校内教职员工应当成为学生的榜样,带头做好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文明行驶、有序停放,全校上下共同维护校园良好通行和停车秩序,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2、强化责任,保障活动实效。各学院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将工作要求传达至每位学生,同时要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有效引导广大学生共同参与到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中,确保主题教育活动有实效。
校园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