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园机动车停放区域的说明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08:22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广大教职员工: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杜绝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现就校内机动车可停放区域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东区可停放区域:

1、林学楼区域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41辆。

2、化学楼门前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2辆。

3、北一门人才公寓地面、地下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96辆。

4、校医院院内,可停放机动车20辆。

5、大礼堂北侧院内地面停车场(临时),可停放机动车15辆。

6、茶业楼门前地面停车位(临时),可停放机动车18辆。

7、轻纺艺术楼门前小广场(临时),可停放机动车10辆。

8、动物科技学院院内(临时),可停放机动车25辆。

9、将军楼院内(临时),可停放机动车10辆。

10、欣苑食堂西侧停车场(临时),可停放机动车44辆。

二、西区可停放区域:

1、中西部楼地面、地下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73辆。

2、朝阳楼北侧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91辆。

3、生物科技楼地面、地下及西侧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86辆。

4、六宿舍西侧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94辆。

5、图书馆地下停车位,可停放机动车91辆。

6、经管学院北面、人文外国语楼北面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25辆。

7、六宿舍北侧停车场(临时),可停放机动车54辆。

请广大师生员工严格在相应区域停车位上就近、有序停放机动车辆,并请提醒来访人员遵守学校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共同营造整齐有序、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不在以上可停放区域内的停车位已取消,不得停放车辆,本周起实行机动车违章网上实名通报制度,请大家严格遵守停放规则。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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