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广大教职员工:
为加强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杜绝机动车乱停放现象,现就校内机动车可停放区域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东区可停放区域:
1、林学楼区域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41辆。
2、化学楼门前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2辆。
3、北一门人才公寓地面、地下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96辆。
4、校医院院内,可停放机动车20辆。
5、大礼堂北侧院内地面停车场(临时),可停放机动车15辆。
6、茶业楼门前地面停车位(临时),可停放机动车18辆。
7、轻纺艺术楼门前小广场(临时),可停放机动车10辆。
8、动物科技学院院内(临时),可停放机动车25辆。
9、将军楼院内(临时),可停放机动车10辆。
10、欣苑食堂西侧停车场(临时),可停放机动车44辆。
二、西区可停放区域:
1、中西部楼地面、地下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73辆。
2、朝阳楼北侧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91辆。
3、生物科技楼地面、地下及西侧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86辆。
4、六宿舍西侧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194辆。
5、图书馆地下停车位,可停放机动车91辆。
6、经管学院北面、人文外国语楼北面停车场,可停放机动车25辆。
7、六宿舍北侧停车场(临时),可停放机动车54辆。
请广大师生员工严格在相应区域停车位上就近、有序停放机动车辆,并请提醒来访人员遵守学校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定,共同营造整齐有序、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不在以上可停放区域内的停车位已取消,不得停放车辆,本周起实行机动车违章网上实名通报制度,请大家严格遵守停放规则。
保 卫 处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