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宿舍车棚存车车主:
请于10月18日至25日到自行车棚交费。凡逾期未交费的车辆,一律不准存放。原停放在车棚内长期不使用又没有交费的车辆,逾期不办理交费事宜的,视为无主车处理。自行车棚实行“以棚养棚”,车棚管理员工资、水、电费等全部从存车费中支出,请各存车户自觉交费。同时请住户将存放在车棚里的旧家具、旧家电、木材等物品,于11月底前搬走,逾期不搬走的,保卫处将视为无主户处理。
1、收费标准 参照《合肥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车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自行车4元/每月·每辆,电瓶车7元/每月·每辆,电瓶车充电费12元/每月·每辆(自愿选择;未交充电费的,不得占用充电位),摩托车(含轻骑)15元/每月·每辆。存车收费按年度结算。
2、收费时间 2010年10月18日至25日
上午11:00——中午12:30
下午1:30——下午 2:30
下午5:00——晚上7:00
3、收费地点 自行车棚门前
所有收费收据一律使用校财务处收据,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5786456 5786766
特此通知。
安农大保卫处
201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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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进一步开展全校性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更换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号码的通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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