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09日 11:2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119日是全国第30119消防宣传日,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徽省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素质。经研究决定,自119日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校师生中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月系列活动。现将消防安全月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19-128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目的

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自护能力、保障生命安全、教育引导师生主动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自救能力,保障师生安全。

四、活动安排  

(一)现场活动

时间:11101430

地点:大礼堂前广场

内容:邀请消防救援人员走进校园,宣讲防灭火知识、各类消防器材展示及师生互动签名等。

(二)消防安全培训讲座

时间:待定

讲座地点:图书馆第二报告厅

参训人员:各单位消防安全员。

(三)灭火器实操演练

时间:待定

演练地点:北三门对面木工房内

演练人员:各单位消防安全员

(四)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时间:1110日—128

检查范围:全体学生宿舍

(五)实验室消防安全“零点夜查”

时间:突击检查(临时定)

检查范围:校内各实验室

(六)消防安全大学习

时间:1110日—128

学习范围:全校师生

学习材料:统一提供与单位自选相结合

(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时间:1110­125

自查内容:

1.检查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是否完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占用情况;消防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具是否处在完好有效状态。

2.严查电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防止电气火灾发生。检查是否存在不规范用电用气等现象,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及线路老化等问题,确保电气使用安全。

3.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单位,要清查物品的使用、储存、保管和安全制度落实情况,防止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丢失和被盗等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

4.严查各楼宇内是否有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问题。

5.本单位消防安全档案是否完整。

五、参检单位

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国资处、科技处、教务处、

生物技术中心、学生处、研工部等

各单位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并记录在册,不能立即整改的,在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及时反馈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由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统一协调解决。各单位必须把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于128日下午17时前报防火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联系电话:65786631 电子邮箱:bwch@ahau.edu.cn)。

                                                   

                                                 安徽农业大学防火委员会办公室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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