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校园电动车“控总量,减增量,去存量”的工作要求,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校办字〔2022〕15号)文件精神,针对目前已登记在库的2024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拟于2024年6月集中回收处理,具体安排预通知如下。
1、所有2024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均须在学生离校前交回所在学院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6月底前汇总交回保卫处集中销毁(5月20日起,毕业生可驾驶个人电动车至学校东门或北二门,联系保安人员协助拆卸校园车牌)。
2、2024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须对照在库信息名单,逐一核销,严禁私自出售或转让,各学院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回收情况将汇总报送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3、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回收作为文明离校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广大毕业生积极配合,毕业离校前将校园车牌及时交回、个人电动车及时驶离学校。
4、目前已登记在库的2024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如毕业生升学至本校读研、读博的,个人电动车校园车牌须正常交回所在学院,待信息核定后,保卫处将为涉及学生新制、发放校园车牌(预计6月初,届时将短信通知本人领取、安装),有效期一年至2025年6月30日。非在库管理的毕业生,升学本校读研、读博的,不再新增发放电动车校园车牌。
5、目前在库管理的2024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信息已发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处。其他未尽事宜,请至所在学院办公室或保卫处具体咨询。
保卫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