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针对目前已登记在库的2023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拟于2023年6月集中回收处理,具体安排预通知如下。
1、所有2023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均须在学生离校前交回所在学院办公室,以学院为单位于2023年6月底前汇总交回保卫处集中销毁。
2、2023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对照在库信息名单,逐一核销,严禁私自出售或转让,各学院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回收情况将汇总报送学校综合治理办公室。
3、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回收作为文明离校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广大毕业生积极配合并向所在学院作出承诺,毕业离校前将校园车牌及时交回、个人电动车及时驶离学校。
4、目前已登记在库的2023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如学生需继续在本校读研、读博的,个人电动车校园车牌须正常交回所在学院,待信息核定后,保卫处将为涉及学生新制、发放校园车牌,有效期两年至2025年6月30日。非在库管理的毕业生,在本校读研、读博的,不再新增发放电动车校园车牌。
5、目前在库管理的2023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信息已点对点发至各学院负责老师处。其他未尽事宜,请至所在学院办公室或保卫处具体咨询。
附件1 2023届毕业生电动车文明离校承诺书(样板)
附件2 各学院2023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数量
附件3 各学院对接学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工作老师信息
保卫处
2023年5月10日
附件1
2023届毕业生电动车文明离校承诺书(样板)
本人因学习、生活等原因,在校期间办理了电动车校园车牌,现毕业在即,为维护学校校园文明秩序,现作出以下承诺:
1、自觉维护毕业生形象,不私自出售或转让个人电动车校园车牌,离校前及时将校园车牌交回学院办公室。
2、自觉配合学校工作安排,离校前及时将个人电动车驶离校园。
承诺人: 年级专业: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附件2
各学院2023届毕业生电动车校园车牌数量
学院 | 本科生 | 研究生 | 总计 |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 | 76 | 106 | 182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73 | 107 | 180 |
动物科技学院 | 74 | 91 | 165 |
林学与园林学院 | 53 | 112 | 165 |
生命科学学院 | 81 | 75 | 156 |
植物保护学院 | 48 | 99 | 147 |
经济管理学院 | 66 | 75 | 141 |
工学院 | 72 | 56 | 128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77 | 44 | 121 |
园艺学院 | 52 | 67 | 119 |
农学院 | 35 | 56 | 91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61 | 20 | 81 |
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 | 30 | 18 | 48 |
理学院 | 19 | 14 | 33 |
外国语学院 | 17 | | 1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11 | 16 |
附件3
各学院对接学生电动车校园车牌工作老师信息
学院 | 对接老师 |
农学院 | 陶帅 |
植物保护学院 | 张小龙 |
园艺学院 | 陆锐 |
林学与园林学院 | 吕程 |
动物科技学院 | 杜亚娜 |
茶与食品科技学院 | 郭笑翡 |
理学院 | 胡增增 |
生命科学学院 | 丁泽贤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张韬雯 |
工学院 | 孙亮亮 |
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 | 王艺云 |
信息与计算机学院 | 孙亚军 |
经济管理学院 | 杨丹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王静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孙刘琴 |
外国语学院 | 梁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