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机关各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规范管理校园电动自行车,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影响校园整体环境等问题,按照《安徽农业大学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电动自行车校园车牌办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目标 对校园内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校内车牌全覆盖,通过进一步规范管理,达到校园电动自行车“控制总量、逐年减少,管理有序,停放规范”,实现校园道路通行明显顺畅、教职工满意度明显提升的工作目标。 二、办理范围及数量 所有在教学办公区域行驶和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均需申办校园车牌,以下年满16周岁的电动自行车车主可申办校园车牌: 1.学校教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及其配偶; 2.在校内拥有产权房的非教职工住户; 3.学校及各单位聘用的有效合同期内的员工; 4.驻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指经学校批准的经营机构、商业网点、摊点、快递等服务机构); 5.2022年9月8日前取得电动自行车社会车牌的2021级、2020级、2019级、2018级本科在校学生和2021级、2020级研究生在校学生。 6.安徽农业大学幼儿园在读学生家长。 上述第1-2类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每户上牌电动自行车不得超过2辆,第3-5类人员以个人为单位每人上牌电动自行车限1辆,第6类人员以家庭为单位每户上牌电动自行车不得超过1辆。 租房户不得在校园内骑行电动自行车,不给予电动自行车上校园牌。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准备阶段(2022年9月8日—9月16日)。各单位、各学院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对电动自行车校园车牌办理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力争做到教职工、学生和后勤服务人员等应知尽知。(责任单位:各单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9月8日-10月1日)。所有符合校园车牌办理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车主,9月16日前完成在线信息采集(9月17日至10月30日期间不再受理网上车牌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线下集中上牌(上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责任单位:保卫处、各单位) (三)使用过渡阶段(2022年10月1日—2022年10月30日)。各单位、各学院再宣传再教育,引导并要求师生及时完成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过渡期间对未安装校园车牌的电动自行车予以提醒,暂时允许进入校园及在校内行驶。(责任单位:保卫处、各相关单位) (四)强制治理阶段(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对未安装校园车牌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驶入校园,同时学校将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校内无校园车牌的疑似无主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清理,对继续在校园内骑行的无牌车辆进行处罚。期间,学校将跟进完成零星因特殊情况需办理的电动自行车车牌。(责任单位:保卫处、各相关单位) (五)长效管理阶段。组织人员强化日常巡查,实行常态化管理,坚持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坚决杜绝无校园车牌电动自行车车辆入校。(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校园车牌办理流程和要求 信息采集流程详见附件,申请车牌所需证明材料照片必须全部上传,所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安装车牌现场审核原件。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校园电动自行车车牌办理工作的必要性。加强学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动员,确保教育引导入脑入心。 2.广大师生员工须自觉遵守校园电动自行车行驶规定,及时按照要求完成电动自行车车牌办理工作,携手共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咨询服务电话:0551-65786403 监督、举报电话:0551-65786110 现场集中答疑时间:9月13日下午 答疑地点:保卫处 联 系 人:孙老师 答疑邮箱:bwch@ahau.edu.cn 保 卫 处 2022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