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03月01日 16:57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
2.外省(户口迁移证)省内(户口本)
3.准予迁入证明(保卫处户籍科开具)
4.身份证复印件
5.血型、身高、联系电话(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6.入学花名册(档案馆调档盖章)
7.在保卫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户口申报表》并填写完善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教育主题班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统计教职工校内宿舍房屋出租、出售信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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