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4月03日 16:24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为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2号)要求,2020年4月4日10时鸣响防空警报,以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的深切哀悼。按照合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我校将于清明节当日(4月4日)上午10时准时鸣响“解除警报”信号(3分钟)。
保卫处
2020年4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本学期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我校教职工住宅小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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