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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各单位报送消防安全管理相关人员的通知
各学院、部,校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消防条例》和《安徽农业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队伍。各单位需上报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1名,消防安全员1-2名。
请各单位将以上人员名单于9月11日之前报送武装部保卫处消防科,并将表格电子档发至bwch@ahau.edu.cn。
联系人:刘祥军 电话:65786631
安徽农业大学防火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
附: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和消防安全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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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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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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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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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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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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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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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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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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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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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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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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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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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员职责:
1、消防安全员由单位分管消防安全管理领导管理;2、带领师生贯彻执行国家、政府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3、在本单位开展防火安全宣传;4、积极参加消防业务相关培训;5、负责对本单位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的管理;6、每周对本单位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消防科;7、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会组织扑灭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8、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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