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宿舍车棚存车车主:
请于10月17日至23日到自行车棚交费。凡逾期未交费的车辆,一律不准存放。原停放在车棚内长期不使用又没有交费的车辆,逾期不办理交费事宜的,视为无主车处理。自行车棚实行“以棚养棚”,车棚管理员工资、水、电费等全部从存车费中支出,请各存车户自觉交费。
1、收费标准 参照《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车棚管理实际,经研究决定:自行车5元/每月·每辆,电瓶车7元/每月·每辆,电瓶车充电费12元/每月·每辆(自愿选择;未交充电费的,不得占用充电位),摩托车(含燃油助力车)、三轮车(机动、非机动)15元/每月·每辆。存车收费按年度结算。
2、收费时间 2011年10月17日至23日
上午11:00——中午12:30
下午 1:30——下午 2:30
下午 5:00——晚上7:00
3、收费地点 自行车棚门前
所有收费收据一律使用校财务处收据,欢迎监督。
监督电话:5786456 5786766
特此通知。
安农大保卫处
2011年10月12日
|
上一条:关于暑期开展从我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通知
下一条:关于调整校门开放时间的通知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