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直各单位、各学院:
岁末年初,天干物燥是盗窃案件和火灾的高发期,为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在2016年1月30日前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以书面形式上报保卫处。
寒假期间,各单位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宿舍楼等场所要做到锁紧门窗,切断无人使用的仪器设备电源及房间总电源;存放有贵重财物及危化物品的房间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总务处、后勤集团要认真做好教职工宿舍小区和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小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引导及留校学生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度过一个愉快、祥和、平安的假期。
特此通知。
校综治办 校保卫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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