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年09月28日 00:00 作者: 浏览次数: 次
原彩印厂东侧大院已暂由保卫处接管,院内尚有部分遗留建筑物没有拆除,请相关人员务必在10月1日前自行拆除,并处理完毕。10月2日后,校综治办将随时对土地进行平整。如需帮助,请拨打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65786110。
特此通知
校综治办 校保卫处
2015年9月28日
上一条:关于报送易燃、易爆、有毒化学物品有关情况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整治车辆随意停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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