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徽省学校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学安函〔2025〕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坚持保障安全与服务师生相协调,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聚焦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有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大局。
二、重点任务
1、健全完善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校园电动自行车监管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职能分工,探索建立违规档案和安全积分管理制度,抓好问题整改,构建长效机制。
2、统筹规划管理充电设施。按照“安全第一、总量控制、布局合理”的原则优化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依法依规拆除或改造违规充电设施。科学布局校园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和设施,确保与办公楼、教学楼、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贴邻设置的要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并加强对充电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
3、加大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严控无校园车牌电动自行车进入校园,加强校园路面巡逻巡查,严管超速超载、不按交通标识骑行等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劝导、纠正危险骑乘行为,对于不听劝阻、不服管教的取消其车辆校内通行权限,最大程度避免校内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4、依规严查非法改装行为。定期协同有关部门严查校园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行为,如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更换大容量蓄电池、更改外观等,一经发现取消校内通行权限并将车辆清理出校,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5、严肃查处违规违停现象。严查严管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查严管“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严禁人员骑乘电动自行车或携带电源进入校舍、电梯、实验室、楼道等室内空间,对违规充电拒不改正、屡教不改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置。
6、定期进行废旧车辆处置。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台账,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定期摸排校园内未登记、长期停放、破损锈蚀严重的问题车辆,协同属地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清理,及时做好台账更新。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摸排阶段(6月30日前)。各单位要对照重点任务,加强动员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风险隐患摸排,建立全流程工作台账,确保不留死角。
(二)问题整改阶段(7月1日—8月10日)。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举措,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等,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于8月11日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将扫描版本和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bwch@ahau.edu.cn,如本单位没有问题实行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要压紧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作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做到底数清楚、问题精准、整改及时。
(二)坚持协同联动,增强整治实效。要共同梳理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难点、痛点问题,紧盯电动自行车事故易发多发点位,共研共商整改策略,采取差异化管理举措,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师生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师生及社会关切,确保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1 安徽农业大学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台账
保卫处
2025年6月23日